今后,市民或很少能看见只特别强调“低收益”而瓦解确保功能的保险产品了。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更进一步强化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管理的通报》的印发稿,对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设计、研发、审核、备案等制度上均明确提出明确要求。
产品上报条件上,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上报保险产品审核或备案需符合“两个150%”,即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本季度末预测偿付能力充足率皆不得高于150%。产品开发设计方面,保监会拒绝险要企研发的产品要合乎保险消费者市场需求和保险市场实际,不得开发设计无保险功能起到、有利于消费者保险意识培育的保险产品。保险条款方面,保监会规定险要企制订的保险条款不应通俗化,形式化,不得经常出现减免保险人依法不应分担的义务或者减轻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内容,也不得经常出现回避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拥有权利的内容。此外,保监会还特别强调,若找到保险产品违背《保险法》及保监会有关规定的,可用情节长短分别采行责令停止使用、半年内不得上报产品审核或备案的监管措施。
本文来源:开云·app-www.japan-raptorial-club.com